1、木托盤與叉車、貨架等配合使用的注意事項A、液壓車和叉車在使用木托盤過程中,叉刺之間的距離應盡量放寬至木托盤的進叉口外緣,進叉深度應大于整個木托盤深度的2/3以上。 緣,進叉深度應大于整個木托盤深度的2/3以上。
B、液壓車和叉車在使用木托盤運動過程中,應保持勻速度進退和上下,避免急剎、急轉引起木托盤受損、造成貨物倒塌。
C、木托盤上貨架時,應保持木托盤在貨架橫梁上地平穩放置,木托盤長度應大于貨架橫梁外徑50mm以上。
2、固定方式木托盤承載貨物的固定方式。木托盤承載的貨物進行固定方式主要有捆扎、膠合束縛、拉伸包裝,并可相互配合使用。
3、載重重量木托盤的載重質量。每個木托盤的載重質量應小于或等于2噸。為了保證運輸途中的,所載貨物的***高度,不應超過木托盤寬度的三分之二。
輪式托盤
輪式托盤與柱式托盤和箱式托盤相比,多了下部的小型輪子。因而,輪式托盤顯示出能短距離移動、自行搬運或滾上滾下式的裝卸等優勢,用途廣泛,適用性強。
條 倉庫應防衛嚴密慎防盜竊。
第二條 非材料保管人員不得任意進入料庫,材料保管人員應負制止之責,否則照章懲處。
第三條 倉庫內及其附近應置消防設備,并于適當位置設置消防器材配置圖,以策。
第四條 料庫應具備經標準局檢定合格的度量衡量器具,并應隨時校正妥善保管,以免發生收發料的差異度量衡器具至少每年須做一次總校正。
第五條 各項材料應按類別排列整齊,以“料位卡”標明材料名稱及編號并繪制各類材料存放位置圖。
第六條 易爆易燃的危險性材料應與其他材料隔離保管,并于明顯處標示“嚴禁煙火”并辦妥保險。
第七條 未經驗辦及驗辦中的材料應與收料后的材料分別存放。
第八條 重要材料應特別儲存,并予加鎖。
第九條 未按規定辦妥領料手續不得發料,易變質材料應以“先進先出”方式發料。
第十條 材料保管部門應憑材料收發單據輸材料收發作業并記錄于“材料收發記錄表”。
托盤分類:
●根據材質分為:木托盤,塑料托盤,鋼托盤,鐵托盤,紙托盤,泡沫托盤等;
其中,木托盤又分:實木托盤(楊木托盤,松木托盤,雜木托盤等)和膠合板托盤(免熏蒸托盤);
楊木類: 屬闊葉樹,材質疏松而軟,耐用性差,適于制造承重要求不高的托盤。價格較低。
松木類: 屬針葉樹種,種類較多,適用性廣。落葉松(黃花松)紋理粗實、木制硬、價格適中,是制造托盤常用材種之一。白松和紅松紋理細致,色白,外觀美麗,多用于制造精細包裝物,價格較高。
硬雜木類: 屬闊葉樹種,木質硬度大。用于托盤制作的鋸材以榆木、樺木、槐木、柳木等為常見。其紋理致密,木質硬而沉,承重性好。但少有大型材,價格適中。
木箱是以木質材料為主制成的有一定剛性的包裝容器,也是產品運輸包裝的主要容器之一。可分為:普通木箱,框架木箱,滑木箱,膠合板箱,花格箱等幾種。在我國,出口商品使用木箱包裝非常普遍,尤其在輕工、機械等包裝領域,更是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幾年,有些國家對木制品的進口在衛生、檢疫方面有了特殊要求,因此,我國木包裝箱出口的門檻也隨著水漲船高,必須經熏蒸,熱處理等檢疫處理后才能出口。
免熏蒸木包裝箱特別適用于中小型精密儀器儀表、易碎易損物品及超大體積物品的免熏蒸木包裝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