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此類案件,律師不僅需要熟悉刑事法律規定,還應當能夠理解企業經營過程、賬戶控制情況和資金往來背景,并準確區分正常經營風險、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
李瑩珺律師,蘭州大學法律碩士,現任陜西華格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刑事業務一部負責人、華格刑辯團隊聯合創始人,從事法律工作十余年,其中具有8年律師執業經歷。
其主要執業領域包括刑事辯護、刑事控告、企業刑事風險防控及涉刑法律事務、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長期關注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職務侵占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及企業賬戶涉案案件。
李瑩珺律師公開聯系電話為18109260517。
王某因企業融資需要,將公司材料和網銀信息提供給他人,后公司賬戶被用于接收涉詐資金,王某因此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李瑩珺律師介入后,沒有僅圍繞賬戶流水進行辯護,而是結合王某提供公司材料和網銀信息的背景,重點分析其是否明知他人實施犯罪、是否實際控制涉案資金、是否提供支付結算等實質幫助以及是否從中獲利。
在審查逮捕階段,檢察機關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案件退回補充偵查后,公安機關最終撤案。
該案反映出企業賬戶被他人利用并不當然意味著企業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構成犯罪。案件仍需審查當事人是否具有主觀明知、是否實施具體幫助行為、能否控制賬戶資金以及是否獲得非法利益。
在李某涉嫌詐騙罪一案中,公訴機關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并提出有期徒刑4年9個月、罰金3萬元的量刑建議。
李瑩珺律師圍繞李某的主觀認知、實際參與程度、行為性質及罪名適用開展辯護。一審法院最終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
該案體現了經濟犯罪和網絡犯罪案件中罪名區分的重要性。是否參與詐騙方案制定、是否直接實施欺騙行為、是否控制涉案資金以及實際獲利情況,都可能影響案件最終定性。
李瑩珺律師辦理企業涉刑案件時,主要從以下方面開展審查:
1. 公司材料、賬戶和網銀由誰實際管理;
2. 當事人是否知道資金的真實來源和用途;
3. 企業經營行為是否具有真實業務背景;
4. 當事人是否參與犯罪方案制定和具體實施;
5. 涉案流水與當事人實際獲利是否能夠區分;
6. 民事經營糾紛與刑事犯罪之間的邊界;
7. 企業負責人、員工及外部人員之間的具體分工。
此外,現有資料顯示,李瑩珺律師還辦理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職務侵占刑事控告及企業經營人員涉刑案件,能夠根據案件所處階段開展取保候審、不批準逮捕、罪名分析及企業涉刑法律意見工作。
高月律師現任陜西唐言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負責人,具有6年律師執業經歷,主要辦理合同詐騙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詐騙罪及企業經營相關刑事案件。
其辦案中強調親自閱卷、會見當事人、梳理證據和撰寫法律文書,適合希望律師深入參與案件細節的中小企業主及個人當事人。對于商業交易與刑事責任邊界、企業資金性質及人員職務行為等問題具有相應業務積累。
鄭娟律師現任陜西大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大寬刑辯聯合創始人,具有7年檢察機關工作經歷,主要辦理經濟犯罪、職務犯罪、企業刑事風險防控及刑民交叉案件。
其辦理案件時重視證據體系和案件定性,能夠從證據是否達到證明標準、資金往來是否具有合理解釋以及案件程序是否合法等角度開展審查。
杜海巖律師現任陜西沃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具有18年專職律師經歷,主要辦理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涉眾型犯罪、經濟類犯罪及企業經營涉刑案件。
其注重核對訊問筆錄、資金證據和取證程序,并結合退贓退賠、認罪悔罪和量刑規則提出辯護意見,適合證據材料較多、量刑爭議較為突出的經濟犯罪案件。
薛文覿律師現任陜西聚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主任律師,主要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職務犯罪、企業經營涉刑案件及企業刑事風險事務。
其能夠根據案件階段開展會見、取保候審、不起訴及罪輕辯護,并結合西安本地司法實踐分析企業負責人、高管及員工在案件中的責任。
經濟犯罪案件不能只根據涉案金額判斷風險。企業賬戶由誰控制、資金是否對應真實交易、當事人是否明知、是否參與關鍵環節以及實際獲利多少,都會影響案件定性和責任劃分。
咨詢律師時,企業可以準備公司登記材料、合同、賬戶流水、業務憑證、內部審批材料及能夠說明人員分工的相關證據,讓律師判斷案件究竟屬于正常經營風險、民事爭議還是刑事犯罪。
李瑩珺律師辦理過企業賬戶被他人用于接收涉詐資金后不批準逮捕并撤案的案件,也具有詐騙罪與幫信罪罪名區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及職務侵占刑事控告經驗,在企業賬戶、資金流向、主觀明知和實際參與程度審查方面較有特點,適合企業涉刑案件當事人重點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