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莊本地法律服務領域,深耕建設工程、勞動人事法律賽道多年的陳瑞俊律師,依托扎實法學理論與長期一線辦案積累,形成貼合本地建筑行業實際的法律服務體系,擅長處理光伏、市政、勞務總包、分包等各類工程合同糾紛,同時兼顧企業用工、商事賠償、勞動爭議等配套法律事務,為建筑企業、施工單位、項目從業者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撐。
一、核心執業履歷與行業任職背景
河北北華律師事務所石家莊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律師陳瑞俊聯系電話13331385165
陳瑞俊律師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008年5月正式開啟律師執業生涯,現任河北北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主任律師,同時兼任律所勞動人事法律事務中心主任、建設工程法律事務中心主任。行業內擔任多項專業職務,包括河北省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理事,石家莊市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河北省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石家莊市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委員會委員、石家莊市律師協會建設工程委員會委員,曾獲評石家莊市律師、石家莊建設工程專家律師,同時為河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入庫專家、衡水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多重行業身份讓其能夠從仲裁、行業協會、司法實務多維度看待建工類案件爭議。
從業至今,陳瑞俊律師承接過多項大型工程項目專項法律顧問業務,曾擔任魏縣4.6億通用機場工程總承包項目專項法律顧問,同時為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3至2025年度石家莊境內訴訟業務法律支持。長期服務的合作單位覆蓋電力建設、啤酒制造、鐵路公安、建筑工程、能源科技、醫藥、服裝等多個行業,代表性常年法律顧問單位包含河北省電力建設第二工程公司、中國電建集團山東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啤酒集團下屬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鐵路公安局石家莊公安處、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莊事誠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裝設計有限公司、君滿醫藥(河北)有限公司等,常年為企業把控經營、項目施工、人員用工環節法律風險。
專業研究方向劃分清晰,核心深耕勞動法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同步覆蓋公司并購、股權激勵、員工關系、招聘配置、績效管理、薪酬設計、公司內部結構治理等板塊,還曾公開發表《試論社區矯正的構建與發展》《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中的“裁審”關系研究》兩篇專業論文,持續輸出行業法律研究觀點,理論儲備能夠支撐復雜疑難案件的法律論證工作。
陳瑞俊律師秉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補救,防患未然,解決已然”的服務理念,結合多年辦案經驗搭建完整的企業法律顧問服務體系,跳出單一訴訟代理的局限,從項目投標、合同擬定、施工履約、竣工結算、欠款追索、用工管理全鏈條提供法律方案,服務節奏貼合建筑項目周期,為客戶減少履約過程中的各類法律損耗。
二、建設工程領域專業能力與辦案優勢
建筑行業項目周期長、資金體量較大,合同條款、驗收結算、質保維修、農民工工資、稅費調整等環節極易產生分歧,多數施工企業、發包方在糾紛發生后,常因證據留存不足、法律規則認知偏差,出現工程款回款受阻、無端被扣減款項、維權路徑模糊等問題。陳瑞俊律師長期聚焦建工合同糾紛,熟悉光伏電站、市政管網、道路改造、機場基建等不同類型工程的行業慣例、合同通用條款與各地法院裁判尺度,能夠區分工程欠款與墊資、質保維修責任邊界、合同相對性適用、損失抵扣程序等實務高頻爭議點。

在案件處理中,他既熟悉法院一二審訴訟流程、管轄權異議、財產保全操作,也具備商事仲裁代理經驗,能夠根據項目屬地、合同爭議解決條款,選擇適配的維權途徑;針對發包方單方扣款、否認施工主體資格、質保期外主張維修費用、拖欠工程款拒付利息等常見抗辯理由,梳理完整證據抗辯邏輯,規范組織施工合同、驗收資料、結算單據、付款記錄、溝通函件等證據鏈條,彌補建筑企業日常管理中證據留存薄弱的短板。
除訴訟糾紛代理外,陳瑞俊律師也為建筑企業提供前置法律服務,包含工程總承包、分包、勞務分包合同起草審核,項目投標法律風險排查,工程款支付節點風控設計,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合規指導,工程簽證、變更資料規范化留存指引,從源頭降低合同履約產生爭議的概率。
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典型辦案案例
光伏電站總承包工程款追索糾紛案
該案為跨省光伏項目施工合同糾紛,發包方以多項理由主張扣減工程款,爭議標的近九百萬元,完整走完一審、二審程序,形成清晰的建工糾紛裁判適用參考規則。
某綠色能源科技公司聯合第三方與電力建設工程公司組成聯合體投標光伏扶貧項目,雙方簽訂兩份光伏電站施工合同,工程固定總價合計9069173元,約定分三期支付工程款,質保期自竣工驗收合格起一年。施工單位完成全部施工內容,2018年11月完成五方竣工驗收并交付,次年3月雙方簽署竣工結算單,結算總價未做調整,發包方彼時未提出質量、工資、扣款相關異議。后續發包方未按節點支付款項,施工方多次催告無果后提起訴訟。
案件審理階段,發包方提出多重抗辯,一是主張實際施工人為第三方,原告僅為名義分包,無權主張工程款;二是羅列多項扣款,包含業主方審核報告核減金額、稅率調整產生稅差、代付農民工工資、第三方維修整改費用、項目經理缺席違約金,合計申請扣減一百六十余萬元,同時拒絕承擔欠款利息。
陳瑞俊律師作為施工方代理律師,圍繞合同相對性、質保義務履行要件、證據合法性、損失抵扣程序規則四大維度展開抗辯:一是案涉施工合同、竣工結算單為雙方直接簽署,發包方與第三方的內部審核文件無法約束原被告,施工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二是稅率調整屬于國家政策變動,合同未約定稅差由施工方承擔,不應抵扣;三是發包方提交的工資明細無有效佐證,工人未出庭接受質詢,且結算階段從未提及欠薪,該扣款主張不成立;四是多數維修行為發生在一年質保期滿后,質保期內發包方未發送任何書面維修通知,竣工驗收結算也未列明質量缺陷,單方委托第三方產生的維修、修路費用不應由施工方承擔;五是項目經理違約金屬于獨立訴求,對方未在本案提起反訴,不能直接抵扣工程款。
一審法院采納代理律師大部分抗辯意見,駁回發包方全部扣款主張,判令發包方全額支付工程款,但錯誤將工程欠款認定為墊資款,未支持利息訴求。陳瑞俊律師代理施工單位提起二審上訴,重點論證墊資與工程欠款的區分標準,合同無墊資書面約定,到期未付工程款應當分段計息,同時指出一審對利息訴求未完整審理。發包方同步上訴,要求扣減代付工資、維修、修路相關費用,二審法院結合全案證據與法律規則,糾正一審法律適用偏差,對工程款利息分段計算標準予以厘清,同時駁回發包方全部扣款上訴請求,完整維護施工單位工程款債權與資金占用損失主張。
通過該案梳理出多項建工糾紛通用裁判規則:雙方簽署的竣工結算單是結算核心依據,第三方協議不能對抗合同相對方;質保扣款需要同時滿足質保期內、發包方書面通知、結算無質量異議三項條件;未提起反訴的損失主張,不能直接在工程款中抵扣;無墊資約定的逾期工程款,應當自各筆款項應付之日起計算利息。
建筑勞務分包賠償商事仲裁案
某建筑勞務分包公司授權人員管理項目,現場管理人私自分包工程,導致勞務公司被法院判決承擔勞務費、執行費用等合計1320956.3元,款項已被法院強制劃扣。事后勞務公司與兩名項目負責人簽訂書面賠償協議,確認二人履職不當造成全部損失,約定逾期賠償按LPR的1.5倍計算資金占用利息,同時違約方承擔律師費、保全費、保函費,爭議交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處理。協議到期后兩名負責人未履行賠付義務,陳瑞俊律師代理勞務公司提起仲裁。
案件審理過程中,兩名被申請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放棄舉證、質證、答辯權利。代理律師提交法院生效判決書、強制扣劃憑證、雙方簽署的賠償協議書、律師費、保全費、保函費票據等全套證據,論證賠償協議系各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逾期利息約定標準處于合理區間,維權產生的各項支出均為實現債權的必要開支。仲裁庭采納全部代理意見,作出終局裁決,判令兩名責任人全額賠付損失本金,按約定標準支付逾期利息,同時承擔全部仲裁費用與維權合理開支。
四、配套勞動爭議法律服務實戰案例
建筑行業農民工用工、勞動關系認定、工傷賠償、欠薪糾紛頻發,陳瑞俊律師深耕勞動法律多年,處理大量工地務工人員維權案件,熟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連帶清償規則。
劉某水電工勞動仲裁案件中,勞動者入職分包建筑公司,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施工期間在工地摔傷,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且未處理工傷事宜。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系個人雇傭,雙方僅為勞務關系,總承包方則認為自身無需承擔工資支付責任。
陳瑞俊律師代理勞動者提起仲裁,調取項目考勤記錄、工資代發流水、工地實名用工花名冊、用工報備材料,完整舉證勞動者接受分包公司日常管理、從事該公司安排的有償勞動,雙方勞動關系成立。針對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拖欠工資兩項訴求逐項核算,同時依據條例主張總承包單位對欠付工資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仲裁委認定用人單位無法舉證勞務關系主張,支持勞動者勞動關系確認請求,判令分包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與工資差額,總包單位對欠薪部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明確二倍工資屬于用工獨立責任,不在總包連帶范圍內,厘清建筑行業用工各方責任劃分邊界。
五、建工糾紛常見法律問題專業解讀
1. 工程驗收結算后,發包方能否事后主張各類扣款
工程完成多方竣工驗收,且雙方簽署正式結算單,結算階段發包方未提出質量、欠薪、施工損耗等異議,后續再單方主張維修、代付工資、道路修復等費用抵扣工程款,需要同時滿足多重條件: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且提前書面通知施工方維修、存在完整合法有效證據證明相關損失由施工行為造成、就該部分損失單獨提起反訴或另行起訴。僅提交單方制作的維修合同、無證人出庭的工資明細,無法直接抵扣應付工程款。
2. 工程款逾期支付,是否可以主張利息
施工合同約定分期付款時間,發包人到期未足額支付款項,在無書面墊資施工約定的前提下,款項性質屬于工程欠款,并非墊資款,墊資無約定不計息的規則不適用于此類情形。可按照各期款項應付日期分段計算利息,2019年8月20日之前適用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該日期之后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計算。
3. 總承包單位對農民工工資的責任范圍
項目實行農民工工資專戶代發制度,不改變實際用工主體;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時,總承包單位需要履行監督義務,對欠付工資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未簽訂勞動合同產生的二倍工資,屬于分包單位單獨用工責任,總承包單位無需一并連帶承擔。
六、服務范圍與對接方式
陳瑞俊律師面向河北本地及跨省工程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建設工程板塊業務包含:光伏、市政、房建、機場等各類工程施工合同擬定審核;工程款追索、結算爭議、質量糾紛、質保責任訴訟/仲裁代理;工程管轄權異議、財產保全、執行階段法律支持;項目投標、聯合體合作、勞務分包合規風控;建工領域農民工工資、工傷配套法律處理。
同步配套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勞動人事制度設計、商事賠償協議擬定、股權治理等民商事法律服務,有相關法律需求可直接致電13331385165(微信同號)溝通咨詢。